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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計畫申請相關
計畫申請相關
Q:請問要如何申請新竹市地方型SBIR呢?
- 本計畫全面採線上申請,若您是符合申請新竹市地方型SBIR的資格的廠商,請於即日起至113年7月26日下午5時止,上「新竹市SBIR計畫網站」以下稱計畫網站,網址:https://www.hccitysbir.org/ 點選進入線上申請系統登入帳號進行基本資料填寫,並上傳應備資料。
- 請申請單位逕自確認申請資料及上傳文件,確認無誤後請點選送出並取得收執聯方完成線上申請。為避免網路繁忙造成申請作業未完成,請提早作業並於系統開放時間內完成申請,倘若因網路繁忙或系統操作錯誤等因素以致申請作業未完成,請自行負責。
Q:我想申請新竹市地方型SBIR計畫,我需要提供什麼資料?
- 申請本計畫請請依當年度申請須知上所須文件備妥資料。 本計畫申請須知及申請計畫書格式請上本計畫網站「文件下載」>>「113年度」>>「計畫申請階段」下載。
Q:請問什麼時候可以申請新竹市地方型SBIR呢?
- 113年度的申請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13年7月26日(每年皆僅受理一梯次)。
Q:經濟部SBIR與新竹市地方型SBIR有何不同?
- (一)補助款上限不同:新竹市地方型SBIR最高補助額上限台幣100萬元、經濟部SBIR依申請階段各Phase 1、Phase 2、Phase 2+各不同
- (二)營利事業登記限制不同:新竹市地方型SBIR申請廠商營利事業登記僅限新竹市及稅繳新竹市為主,中央經濟部SBIR申請以國內廠商為主
- (三)提案難易度不同:新竹市地方型SBIR係梯次審查,中央經濟部SBIR市個案獨立審查
- (四)收件時間不同:新竹市地方型SBIR採依梯次收件,中央經濟部SBIR隨送隨審
Q:請問可否同時申請經濟部SBIR與新竹市地方型SBIR?
- 可以,但需注意以下幾點:
- (一)須以不同計畫申請
- (二)計畫須設定不同核心技術驗收標的
- (三)同一研發人員跨計畫人月合計不可超過12人月
Q:若同時申請新竹市地方型SBIR及經濟部SBIR,需要填寫計畫書中差異說明表資料嗎?
- 考量政府資源有限,現審計部都會勾稽查出同一計畫重覆申請狀況。
- 敬請申請者如實填寫,同一家公司倘若有不同研發計畫名稱務必加強說明計畫的差異性,讓審查委員了解及評估;倘若是同一個研發計畫名稱且同時在送件審查中,未來審核通過必須放棄其中1個,才能簽約執行。
Q:如果己申請通過經濟部SBIR的phase2,接下來適合申請新竹市地方型SBIR或經濟部SBIR?
- 同一個研發計畫名稱若貴公司己申請通過經濟部SBIR的phase2,建議再申請經濟部SBIR2+加值應用。倘若是不同的新案且研發計畫經費規格約200萬元且有明確研發標的規格,建議適合申請新竹市地方型SBIR。
Q:如果非新竹市廠商,可否參加本計畫說明會?
- (一)本計畫說明會歡迎各廠商參加,非新竹市廠商,亦可參加本計畫說明會
- (二)新竹市企業研發補助資源有限,係針對新竹市地方型SBIR申請須知及撰寫說明
- (三)介紹中央政府研發資源申請及注意事項,協助輔導申請中央資源對於任何廠商皆有助益,歡迎報名參加
Q:公司同時有兩種不同類型但需同時搭配使用的產品或技術,是否可分開申請不同政府補助計畫?
Q:請問何種行業別的申請廠商,有可能將人事費編列高於60%?
- 員工為公司主要資產的行業如服務業、資訊業等,但建議在計畫書裡寫明高於標準之理由。
Q:編列人事費中之顧問經費與轉委託勞務之合作對象公司,可否為相同一家公司?
- 不能,計畫所聘顧問、轉委託對象只能擇一編列之,無法重複申請。
Q:計畫書中申請表為何要填寫負責人之配偶名字?
- 目的為查詢無欠稅情形。公司或其負責人必須無欠稅情形,且於近5年內未曾因執行政府相關創新研發專案計畫有解除合約紀錄者。新竹市地方型SBIR計畫書中申請表係比照經濟部中央型補助計畫申請公司基本表,倘若負責人並未有配偶,欄位請寫”無”。
Q:公司負責人未投保於申請公司,是否可擔任該公司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
Q:申請公司人數若少於5人,是否不需檢附「僱用勞保員工人數之證明文件(最近一期勞保費繳款單)」?
- 若公司人數少於5人,為非勞保強制規範之範圍,則需於計畫申請時檢附「員工未滿5人聲明書」,並於計畫查核時檢附研發人員薪資領取證明及扣繳憑單,以佐證為該計畫研發人員。
Q:申請公司欲編列該公司未保勞保之人員,如申請公司可提出證明文件佐證其為全職人員(或簽切結書),是否可將其編列於研發人員中?
- 若公司人數少於5人,為非勞保強制規範之範圍,則需於計畫申請時檢附「員工未滿5人聲明書」,並於計畫查核時檢附研發人員薪資領取證明及扣繳憑單,以佐證為該計畫研發人員;但若公司人數超過5人,則計畫內人員則須皆有勞保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