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SBiR e起玩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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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申請說明

一、申請資格

1.設籍(立)於新竹市並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所稱依法登記設立,並合於下 列基準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 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一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二百人者。

2.以「聯合申請」申請者係兩家公司(商業)以合作形式申請計畫,成員均須為中小企業。

3.未以相同或類似計畫重複申請政府相關計畫補助者。

4.獲新竹市政府相關補助尚未結案者,不得申請。

5.無欠稅之情事。

6.所提計畫之執行場所應於新竹市內。

7.以本公司(商業)資格申請(不含分公司、分支機構),同公司同年度以申請1案為限。

8.3年內累計補助不超過2案。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符申請資格:

(1)於5年內曾有執行政府科技計畫之重大違約紀錄者。

(2)有因執行政府科技計畫受停權處分,且其期間尚未屆滿情事。

(3)於3年內有欠繳應納稅捐情事。

(4)就本補助案件,依其他法令享有租稅優惠、獎勵或補助。

(5)最近3年有嚴重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或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相關規定且情節重大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情事。

(6)陸資企業(依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服務之股權狀況或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之陸資來臺事業名錄為準)。

(7)外國營利事業在台設立之分公司。

若有上列情事,得駁回申請或依職權撤銷補助並解除契約。

 

二、應備資料

請將下列「資格文件」及「計畫文件」電子檔上傳至計畫網站:

 (一)資格文件

1.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1)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工廠登記證明文件(無工廠者免附)等。

(2)獨資或合夥商業:應提出本府准予設立之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無工廠者免附)等。

3.最近一期『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新創未滿 1年之公司得以最近一期「營業稅申報書」替代)。

4.參與計畫之人員之勞保證明文件:最近一個月之勞工保險局保險費繳款清單之投保人數資料

5.公司無欠稅證明文件:收件截止日之前3個月內由「國稅局」所出具之「納稅義務人違章欠稅查復表」。

6.申請者自我檢查表1份。

7.公司負責人、公司負責人配偶、計畫主持人、計畫人員及顧問,均須檢附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1位1張(格式如附件5)。

8.其他:

(1)廠商進駐育成中心或開放實驗室之證明(未進駐者免繳)。

(2)申請者所提之計畫如涉及脊椎動物實驗時,應檢附申請人所屬機構動物實驗管理小組審查同意書及依「動物保護法」規定辦 理之審議核可證明文件。(未涉及脊椎動物實驗者可免繳)。

(3)若涉及「技術移轉事宜且編列費用者」,須附上合作意願書或備忘錄。

 

(二)計畫文件

1.計畫申請表(請登錄線上申請系統填寫)。

2.計畫書檔案Word檔(如附件1所示,為避免檔案過大,系統無法負荷造成申請失敗,檔案上限為 25MB)。
 註:如為901114日前通過之公司,未曾辦理公司變更登記事項者,得以原「公司執照」代替。

 

三、申請方式及受理時間

(一)申請方式:

1.本計畫全面採線上申請,請上「新竹市SBIR計畫網站」以下稱計畫網站,網址:https://www.hccitysbir.org/ 點選進入線上申請系統登入帳號進行基本資料填寫,並上傳應備資料。

2.請申請單位逕自確認申請資料及上傳文件,確認無誤後請點選送出並取得收執聯方完成線上申請。為避免網路繁忙造成申請作業未完成,請提早作業並於系統開放時間內完成申請,倘若因網路繁忙或系統操作錯誤等因素以致造成申請作業未完成,請自行負責。

(二)受理期間:自即日起至112年7月24日下午5時止,依計畫網站時間認定,逾期報名或另以紙本寄送申請資料者不予受理。